扎实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
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 推进新征程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16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20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HJ 1410.1—2025)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16项标准”)。这是依据《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HJ 511—2024)、《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HJ 720—2017)和《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HJ 966—2018),制定发布的我国环境基准领域第一批数据标准。16项标准是我国环境基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可与《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HJ 837—2022)和《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HJ 1260—2022)配套使用。

  基本数据集是完成一项特定业务活动所必需的数据元集合经过规范性表达形成的数据标准,用以指导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从源头实施数据治理,为信息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以及大数据应用奠定基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要求“构建国家环境基准体系,制定发布一批国家环境基准,建立国家环境基准数据库”。研制环境基准、建立国家环境基准数据库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撑,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

  16项标准包括1个总纲和15个不同门类水生生物的基本数据集。总纲规定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框架体系,以及基准推导所需的通用信息规范性表达。按照总纲规定的框架体系,其他15项基本数据集分别规定了不同门类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规范性表达。通用信息与不同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共同组成了基准推导所需的数据标准,为更好地开展环境基准研究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保障。

  16项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联合28家科研单位共同完成。下一步,环境基准数据标准管理将率先试行生态环境部元数据注册管理,由法规与标准司具体组织实施,为生态环境系统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元数据注册管理提供经验。

  相关链接>>>

  关于发布《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全文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