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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张罗智残儿女成亲 婚后为性大打出手

发布时间:2015-05-11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智残儿女强成亲再分手 糊涂父母索彩礼起纷争

  公众全民讯(王利俊)近日,安徽省霍邱县姚李司法分局成功地化解了一起智残男女的“离婚”纠纷,两家糊涂的父母为婚约彩礼买了“单”。

  三十岁的叶某因精神障碍至今未婚,父母十分着急,托人四处张罗找媳妇。二十五岁的小菊有智残疾病,曾经找过两家婆家,但都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退亲。叶某的父母以为天赐良缘,遂按照媒人的安排和亲家的要求,遵从农村的看家、下书子和结婚等习俗,花费五万多元,总算把新媳妇娶到家。可是,婚后的小夫妻总不能安心生活,原因是小菊对性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幻觉,拒绝叶某近身,为此,两人在新房内吵闹,甚至大打出手,双方父母出面规劝也不能奏效,结果只能是女人睡床上,男人睡沙发。半年时间过去了,小夫妻俩白天相安无事,晚上“画地为牢”,叶某始终没有和小菊同居过。看到这种情况,叶某父母心灰意冷,遂和亲家之间发生了言语矛盾,亲家一气之下将小菊接回了娘家。

  原本希望能为残疾儿子讨个媳妇过好日子,生个孩子传宗接代,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子的。钱也花了,人也跑了,这岂不是“人财两空”吗?叶某的父母无法接受,和家族人一商议,便找上女方家门,要求要么给人,要么算账退钱。有人拨打了“110”,民警现场制止后,便将案件进行了移交。

  2015年4月20日,霍邱县姚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指派受理案件。调解员积极疏导、稳控,并多方了解、核实情况后,向当事双方宣讲《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结婚登记和禁止结婚的有关规定,对其双方父母包办、强迫婚姻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之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坐到一起,针对纠纷的诉求,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逐项分析认定:婚约和结婚期间的随礼属于浪费品,双方互有往来且已经消费掉,按照规定不予返还;婚约期间逢年过节的少量给付和双方亲属之间的礼尚往来属于互赠,一般不予返还;对于婚约和结婚期间按照农村习俗所给付和收受的数额较大现金和价值较大的物品,按照规定应当酌情返还。通过细致的讲解和耐心的劝说,终于促成矛盾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小菊返还叶某彩礼折款15000元,双方均放弃其它请求。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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