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泸州古蔺县一居民在家中储存约10吨53度白酒被罚2.3万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泸州119”公众号  字体大小[ ]

   “隐形炸弹”引人忧丨古蔺县一住宅内违规存储10余吨高度白酒

近日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时

发现在古蔺县某乡镇刘某在自家住宅

一层门市内摆放了49个陶坛罐

储存约10吨53度的白酒

周围还堆放了大量可燃物

且二楼为刘某及家人居住房屋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将严重危及周边方圆几十米的

住户房屋、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

38度及以上的白酒

在火灾危险性分类中被归为甲类物品

而甲类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酒精测试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之规定。

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刘某在住宅区储存大量高度白酒的行为,大队组织召开集体议案,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刘某立即组织整改。

  刘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刘某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图片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不得与居民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必须与居民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且场所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等

相关规范要求

还须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

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