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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女生上学时被陌生人搭讪 去帮忙却遭奸杀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字体大小[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1月12日报道,

  不归的上学路

  晓君,案发时十五岁,一个活泼开朗的高一女孩。邻居们特别喜欢这个热心美丽的女孩儿,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句来自陌生人的搭讪,一次热心的帮忙,竟给这个女孩招来了杀身之祸。

  2013年4月的一个清晨,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威海依然春寒料峭。接近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小区里,除了忙于生计的摊贩,街道上几乎看不见人。吃过早饭后,晓君背起书包准备上学。她的父亲刘民生是同一所学校的保安,每天下了夜班,早晨看见女儿跨进校门时冲他甜甜一笑,便是他一天里最欣慰的时刻。

  家离学校并不远,晓君习惯每天提前到教室。可是这一天有些异样,刘民生在学校门口等了很久,直到上课铃声响起,女儿也没有出现。他立刻往家里打电话,但妻子说,女儿早就出门了。刘民生心里一沉,赶紧骑车往家赶。

  他在自家小区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沿途路过了许多商铺,也路过了其中一家阴仄的制衣店。他怎么会想到,此时,晓君就在这家制衣店,且即将面临死亡的威胁。

  发生在愚人节的血案

  命案果然发生在晓君上学途中。

  前面提到过,晓君的家位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多,商业门头房大都租给了外地来打工的人。制衣店老板、26岁的张新便是其中之一。

  当天是4月1日,愚人节。同学们常常在这个来自西方略带戏谑的节日里开些善意的玩笑,这让晓君对这一天充满好奇。

  张新从小辍学,在此地开了这家制衣店。前几天妻子带孩子回了老家,他一个人留下来打理生意。据他后来供述,头几天他看了黄色录像,4月1日这天清晨,他早早打开店门,伺机作案。几分钟后,寂静的街道上,独行的晓君迎面而来。罪恶的念头开始发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结耀:

  犯罪嫌疑人供述,案发当天他看见女孩独自走在大街上,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就上前叫住了女孩。

  “小妹妹,你能帮我个忙吗?屋里的制衣板太沉了,我一个人抬不动,你进来帮我一下可以吗?”张新身后,店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在四下无人的街区中显得格外幽深而昏暗。

  如果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晓君也许会拒绝——因为那时,天还没有完全放亮,一个健壮的单身男性让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女孩帮他抬沉重的制衣板,这似乎有些不合常理。何况,店里没有其他人,一旦进入这样私密且封闭的空间,在力量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安全根本没有保障。可晓君是一个热心且单纯的女孩。面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她没有丝毫犹豫,便和张新走进了店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结耀 :

  一开始张新从后面抱住晓君,小姑娘就开始挣扎,他就掐住她的脖子,掐晕并强奸了女孩。事后张新发现女孩又醒过来了,他担心罪行败露又将女孩掐昏。这个时候他把这个小女孩儿杀死的想法就很坚定了。他把女孩拖进卫生间,把她的衣服脱掉,找来匕首,直接朝她身上乱捅了数刀致其死亡。

  案发后,张新没有慌乱。他收拾了现场,用袋子把尸体包起来,放在摩托车上,趁着夜色将她远远地抛进了附近的水库中。

  一场“滑过泪水”的犯罪

  几天后,一个水库清洁工发现了一具女尸,遂立即报案。根据这一线索,公安机关迅速排查,张新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据张新的妻子回忆,那天她从老家回来,张新特地去车站接她,执意要去旅馆住,并解释说店里的铺盖脏了被他洗了。她还告诉办案人员,除了爱看黄色录像,自己的丈夫平时老实和气,4岁的儿子也活泼可爱,她怎么也想不到,孩子他爹会成为杀人凶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结耀:

  据张新交代,他平时喜欢上网,还注册过“滑过的泪水”的网名在“威海吧”“新泰吧”等贴吧注册,查找“杀了个女人,尸体怎么处理”等信息。还看过很多虐待、强奸、杀人的片子。从他这些行为来看,他对这个案子还是有一定程度的预谋的。

  此外,为了不露痕迹,张新还曾以“滑过的泪水”的网名,在网上多次求助,以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结耀:

  案件发生后,张新又在网上发帖:“求助‘电子眼拍摄的影片能保存多长时间’、‘电子眼拍摩托车吗’”等类似问题,并将摩托车转卖给二手车行。还将案发地门市房退租。

  所有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正义之眼。很快,张新被捕。

  最终,张新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21418.50元。

  没有人知道,晓君的父母为了寻找不归的女儿度过了多少个含着泪水的不眠之夜。

  而晓君的悲剧并不是个例,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接触过很多由于轻信陌生人而受到伤害的案件。对此,他们深有感悟。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结耀:

  我感觉未成年人在与陌生人交往中,一定要注意时间、场合。特别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在人烟荒凉的地方不要轻信陌生人。作为孩子的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让孩子从小树立起自我保护的理念。学校也应当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它当成一堂必修课,让孩子们真正从中获得安全防范知识。

  女性和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要时刻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危险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保持警惕方能以从容的姿态享受美好的生活。

  一张通向死亡的车票

  当面对陌生人时,由于缺乏了解,我们或许还会有所防备。而当面对比较熟悉的人时,我们又能否轻易的信任他所说的一切?

  与晓君被害案高度相似的是,接下来这起案件同样发生在城乡结合地带。为了多收些租金,居住在这一地带的很多原住户会在自己院子里加盖几层小楼,简单隔成小格子间对外出租。案件就发生在这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案发地是济南一处城乡结合部,原本是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房主在原先的基础上翻盖了很多层。案发的这一户房子就加盖到了三层。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地务工者选择在这种地方租住,主要是因为这里价格低廉、可以按房间租,因此这一带的租房市场还是比较火爆的。而这次的案子就是从其中的一个租户开始的。

  对于住在302室的租客李军来说,2014年7月30日就像一场噩梦。几天前他对房东说:“我隔壁301房间里的气味很大,好几天也没看见有人住了,要不你把锁弄开看看,是不是垃圾臭了。”

  由于涉及到他人隐私,房东并没有立即撬门。几天后,连二楼的住户也来反映这个问题了。迫不得已,房东打开了门。

  推门的瞬间,一个命案现场映入眼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民警接到报案后,通过现场勘查确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经调查走访,发现租住该房间的租客不知去向,有重大作案嫌疑。报案后第二天晚上11时左右,侦查人员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将犯罪嫌疑人郑龙抓获。

  “那个单身外地女孩看起来好像条件挺不错”

  没钱。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29岁的郑龙很久。自从来到这座城市,他始终没有干过一份正经工作。老乡介绍的活儿太累了,堂哥安排的工厂工资又不高,眼看着从家里带出来的钱不多了,以后的生计都成了问题。而对痴迷于网络游戏的他来说,上网也已经没钱了。这天,因为用光了钱,郑龙被网吧工作人员赶出了门。太阳已近落山。七月流火,即便是傍晚,他仍然感觉到浑身燥热。回到租住的301门口,正准备掏钥匙,他忽然看见隔壁303室的女孩平平正在上网。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无袖睡袍,桌子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手机和钱包也随意地扔在了桌子上。

  据郑龙交代,他知道这个女孩是前两个月刚搬来的,一直一个人住。他们在楼道里碰见会相互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看到这个女孩经济条件好像还不错,罪恶的念头在他的心里慢慢成形。

  永远缺席的考试

  在邻居的印象里,平平是个乖巧单纯的外地姑娘。因为大学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她不愿意给家里增加负担,便租住在这里。

  7月25日,郑龙伺机作案。经过一番设计,他敲响了平平的房门。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因为毕竟都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虽然彼此没有正式介绍过,但都知道是在一层住的邻居,所以女孩没有防范心理。案发当天,郑龙看见平平在303室门口,就对她说:“我想买张回老家的车票,可是我不会弄这些网上订票,你能不能帮帮我?”平平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在自己房间门口用手机帮郑龙查询车票。女孩向他询问购买车票需要的身份证信息时,郑龙谎称自己记不住身份证号,并邀请平平进入他的房间,等他找出身份证后再把信息告诉平平。

  因为相熟,平平没有任何防备,和郑龙走进了301室。一进房间,郑龙便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他迅速关上了屋门,恶狠狠地掐住平平的脖子,直到平平不再挣扎,又把她拖到了床上,用被子盖住尸体。然后,他走进了平平的房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杀害平平后他把被害人的提包、钱包、方便袋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拿到了301室,在方便袋里翻找到约20元现金,包和钱包里都没有钱。女孩的手机在挣扎中掉到了地上,他也捡了起来。随后犯罪嫌疑人把301室、303室的房门锁上,带着现金和女孩的手机逃离现场。

  郑龙没有注意到,在平平的包里有一张准考证。第二天,是平平原本要去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日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案发后,郑龙在附近的网吧玩了大概两个通宵的网络游戏,第三天乘坐长途客车回到了老家周边县市,继续在网吧里玩游戏。被公安人员抓获时,他身上仍携带着被害女孩的手机。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平平没有轻信郑龙,如果她选择和郑龙在人多的地方交谈,如果她没有轻易走进这个单身男人的房间,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可现实没有那么多假设,她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

  对于单身女性来说,如果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离开家到外地生活,在选择居住场所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安全的地方。本案发生在一处旧村改造的地方,人员复杂、流动性大,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很容易发生盗窃、抢劫等案件。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和同伴一起住,彼此能相互照应。如果没有条件的话,一些学校寒暑假有对外出租的公寓,住在学校里也相对比较安全。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不论以什么借口,一旦邀请你到一个与外界隔离的环境中,都有对你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首先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把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作为家长,对年轻的女孩的安全教育也要警钟长鸣,时刻有这种意识。虽然平时对孩子说要注意自身安全,她可能觉得老生常谈,也知道这些道理。但真正当遇到有人向她求助的时候,她可能只顾热心帮助别人,却忽略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很多时候危险可能就发生在你决定帮助他的一瞬间,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血淋淋的案例给了我们太多震撼和警示。“安全”二字经常被我们挂在嘴上,但很多时候,关于安全的宣传往往囿于形式,而对类似的提醒,很多人也并没有真正的入心入脑。唯有提高警惕、时刻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方能将罪恶拒之门外,以健康的身心更好的享受生活。

  检察官建议:

  1、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与不熟悉的人交往时一定要注意时间、场合。去比较偏僻、人少的地方时,最好能有同伴陪同;

  2、在外学习、工作和居住时,要选择正规、安全的场所,避免租住在人员复杂、流动性大、易发生危险的地段。

  3、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应做到警钟长鸣,把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放在第一位。要重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自我保护真正落到实处。(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图片来源自网络)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法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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